新闻列表
新闻中心
天津检验检疫部门退运了一批无3C认证进口婴儿推车
发布人:管理者 发布时间:2016-11-21近日,天津空港检验检疫局对1批进口婴儿推车实施了退运处理,该批婴儿推车共2辆,货值399.98欧元,进口自荷兰。该局现场检验时发现这2辆婴儿推车在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但是进口企业无法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但属于无证3C产品。为了保护国内儿童的健康安全,防止无3C证书的婴儿推车流入国内市场,按照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检验检疫人员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并对企业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责令企业做退运处理。根据后期跟踪监管,目前该批货物已从天津新港海关顺利退运出境。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通过对列入目录的20类158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保障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金属玩具类产品、弹射玩具类产品、童车类产品、电玩具类产品、塑胶玩具类产品、娃娃玩具类产品、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共计七类儿童用品均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这些产品在进口之前务必要符合我国强制性认证的要求。进口企业在进口相关产品前,一定要关注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情况,主动向发货方索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