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安全标准中常用的测试仪器有哪些
发布人:管理者 发布时间:2015-06-01玩具安全标准中常用的测试仪器
1.触及性测试 2.尖点测试 3.利边测试 4.细小物件 5.间隙测试
6.音量测试 7.包袋胶袋(厚度测试)8.跌落测试 9.扭力测试 10.拉力测试
11.压力测试 12.冲击测试 13.啮咬测试 14.拗力测试 15.屈曲测试
16.界油测试 17.擦油测试 18.生熟测试 19.硬度测试 20.盐水测试
21.运输测试 22.寿命测试 23.老化(高温)测试 24.低温测试 25.高低循环测试
26.电池短路测试 27.电池反装测试28.电池温升测试
前言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F963, 96A版本): 适用于进入美国、加拿大的货品.
日本玩具安全标准(JTSS, 97年版本): 适用于进入日本的货品.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 98年版本): 适用于上述三国以外的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士、瑞典、英国等)的货品,当然,如果客户指定货品须符合某一安全标准,则应以客户指定的为准.
1. 一些基本的定义:
1).玩具: 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用的一件或数件物品.
2).可触及性: 用手指模拟探棒可以触探到的.
3).细小物件: 不受挤压时可完全容入直径31.7mm,深度分别为25.4mm和57.1mm的测量筒内的
玩具或玩具部件(毛绒、纺织品、化纤等软制品除外).
4).尖点: 按规定程序测试时能令尖点测试仪的指示灯发亮的尖端.
5).利边: 按规定程序测试时割开胶带的累计长度达长度一半或以上的锋利边缘.
6).婴儿玩具: 预定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7).非婴儿玩童: 预定供18个月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
2. 一些基本要求, 包括:
1).塑料薄膜的厚度应达0.0381mm,否则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参见玩具安全标准).
2).塑料玩具的可触及边、角或分模线处应无毛刺和溢料产生的危险边缘.
3).玩具表面涂层(油漆、电镀)禁止使用含铅或铅化物超过0.06%油漆.
4).玩具中的电子线路、机械传动装置或部件应不可触及.
3. 共同且相似的测试项目:
1).拉力测试: 任何可被儿童用食指或拇指抓住或用牙齿咬住的部件均应接受此测试,5秒内加
至要求力度并维持10秒.
2).跌落测试: 自指定高度自由跌落至指定的媒体上.
3).电池反装测试: 将一个或数个电池按电池箱内标注的极性的相反方向装入.
4).电池短路测试: 用直径为0.5mm长度不短于25mm的硬直裸体导线短接任两电极.
5).尖点测试: 用受测尖以1磅力压近尖点测试仪的测试口.
6).利边测试: 用受测边缘托起利边测度仪的转轴(环绕有一层指定的胶带)使转轴旋转一周.
7).可触及性测试: 用手指模拟探棒试图接触玩具的任何部件,试验时将每一关节调整至任意
角度.
8).细小物件鉴定: 在不加任何力的情况下,将待鉴定物件以任意角度放于细小物件试验筒上.
9).音环测试: 在不加任何力的情况下,将待鉴定物件以任意角度放于音环试验器的开口.
10).屈出测试: 玩具中可被儿童弯曲的金属线均应接受此测试.
玩具安全标准中常用的测试
1.触及性测试: 能用手指模拟探棒头任何部分接触到的地方,即为可触及.
1).目的: 制定此测试用以评估所存在危险的地方是否会让儿童在玩用过程中能触摸而造成伤
害.
2).方法: a.在正确使用过程和滥用前后均要进行此测试;
b.在尖点、利边所规定的法规中,必须确定和利边是否可触及;
c.3岁以下儿童玩用的玩具用手模拟探棒A测试;
d.3岁以上儿童玩用的玩具用手模拟探棒B测试.
2.尖点测试: 经过尖点测试器测试,红灯亮着时即为尖点.
1).目的: 制定比测试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于正确和滥用前后所存在刺伤儿童的危险.
2).范围: a.8岁以下儿童玩具,不可存在尖点;
b.任何手指模拟探棒可触及的部分、怀疑存在尖点均需接受此测试;
c.EN71规定: 3岁以下儿童玩具不能存在功能性尖点;
d.ASTM规定: 4岁以下儿童玩具不能存在功能性尖点.
(功能性尖点: 玩具中所需要而又不可以缺少的尖点,如:笔在玩具中存在功能性尖
点,需在包装上加警告语或警告说明书)
3).方法: a.调节尖点测试器,旋转红灯刚好亮着,顺红灯熄灭方向旋转调节螺丝五格,再将固
定螺丝旋下来;
b.用1Lbs的力以尖点对准测试器底下的孔压下去;
c.如遇到尖点旁的物体阻滞时,先将阻滞物体剪下,但剪去阻滞物体不能令尖点造成
下塌方可测试;
d.测试时红灯亮着,则所测试点为尖点.
3.利边测试: 经利边测试器测试,割破测试胶带的,怀疑边缘即为利边.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评估手指模拟探棒可触及的边缘在正常或滥用前后所存在割伤
儿童手指的危险.
2).范围: a.8岁以下儿童玩具,不可存在利边;
b.任何用手指模拟探棒可触及的边缘,怀疑存在利边均需接受此测试;
c.EN71规定: 3岁以下儿童玩具不能存在功能性利边;
d.ASTM规定: 4岁以下儿童玩具不能存在功能性利边.
(功能性利边: 在玩具中所需要而又不可以缺少的利边,如:镜、叉、刀,在玩具上
存在功能性利边,需在包装上加上警告语或加上警告说明书)
3).方法: a.将测试器力度调至1.35Lbs.
b.在心轴缠上专用海棉胶带或3m#810试验胶纸,重叠部分不可超过2.54mm;
c.将利边对准重叠部分,向上顶至红线与黑线对齐,按动测试按制让测试轴转动自动
停下;
d.试验部位旁有阻滞物时,可将阻滞物剪下,而不能导致试验部分下塌;
e.试验后撕开试验胶带,有50%被割破,则被测试部分为利边.
4.细小物件: 在不受外力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向能完全放入细小物件测试杯的物件.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限制玩具于正常使用或滥用前后对儿童造成误吞食而窒息的危险.
2).范围: a.3岁以下儿童玩具不可以存在细小物件;
b.任何3岁以下儿童玩具于测试前后均需接受此测试;
c.多孔物料如粗棉布、绳、绒球等不当细小物件;
d.蜡笔、粉笔、纸做之书本不当细小物件.
3).方法: 将测试样办以任何一个角度靠自身重量能完全容入测试杯,即为细小物件.
5.间隙测试: 玩具上活动部位的罅及固硬物体上的孔(深度需大于或等于1cm)均称为间隙.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限制玩具上的间隙对儿童造成夹手指阻止血液循环的危险.
2).范围: 玩具上活动部位的隙,固定的孔(深度大于或等于1cm).
3).ASTM规定: 如能容入Φ4.8mm的金属圆棒,则应能容入Φ12.7mm的金属圆棒.
4).EN71/JTSS规定: 如能容入Φ5mm的金属圆棒,则应容入Φ12mm的金属圆棒.
6.音量测试: 玩具在正常使用所发出的声音.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限制玩具音量过大而对儿童听觉造成伤害的危险.
2).范围: 靠机械、电子发声的玩具.
3).方法: a.dB表3个档位分别打到L0檔、S檔、A檔;
b.环境噪音在55dB以下测试;
c.把玩具蜂鸣器正对dB表咪头按规定距离测试;
d.按正常玩用发出的声音至自动停下为一个循环;
e.记录dB表最高dB值.
4).标准:
EN71: a.近耳玩具: 距离25cm dB值<80dB
b.触动、手持玩具: 距离25cm dB值<85dB
c.摇动、音环、挤压、手推、固定、自动驱动、地板玩具: 距离50cm dB值<85dB
(摇动玩具测试的摇动频率: ±15cmX 3次/秒)
ASTM:25cm dB值<138dB
澳洲(AS1647): a.18个月以下儿童玩具: 距离25cm dB值<75dB
b.18个月以上儿童玩具: 距离25cm dB值<85dB
7.包装胶袋: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限制包装胶袋对儿童造成窒息的危险.
2).范围: 用做玩具包装材料或玩具本身的软性塑料薄膜袋和软性塑料薄膜.
3).EN71规定: 包装薄膜面积大于100mm X100mm时,厚度不能小于0.0381mm,有下列条件不受限
制:
a.袋形薄膜拉伸于最大时,胶袋的开口周长小于380mm;
b.任何最大尺寸为30mm X30mm的面积内有面积不少于1%的孔;
c.用于收缩包装.
4).ASTM规定: 包装薄膜平均厚度不少于0.03810mm,有下列条件不受限制:
a.拉至最大时,胶袋开口圆周小于356mm;
b.拉至最大时,胶袋开口圆周为356mm或更大,但圆周加上深度小于584mm.
c.用于收缩包装.
5).JISS规定: 包装薄膜平均厚度不少于0.038mm,有下列条件不受限制:
a.拉至最大时,胶袋开口圆周小于380mm;
b.拉至最大时,胶袋圆周加上深度小于520mm;
c.用于收缩包装.
8.跌落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于正常使用或滥用过程中所能承受被跌撞的能力.
2).范围: 未包装的成品或配件(投影面积S<400in2(0.258m2)或主体体积V<3ft3(0.08m3)的玩
具).
3).方法: a.靠自身重量自由按规定的高度跌落跌撞台;
b.每次跌落后稍停留片刻,检查外观、功能;
c.按标准不存在尖点、利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等安全问题为合
格.
4).测试条件: 跌撞台之面最少有2.5英寸厚的混凝土上面盖有1/8英寸厚胶地板.且面积不
少于3 平方英尺.
5).标准: ASTM规定: 0-18个月 54英寸 X 10次 18-96个月 36英寸 X 4次
EN71规定: 0-96个月 85cmX 5次
JTSS规定: 0-18个月 130cmX 10次 18-96个月 85cmX 5次
9。扭力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于正常或滥用所能承受被扭的力度.
2).范围: 玩具上任何能被儿童用食指和母指抓住或用牙可以咬住的部位.
3).方法: a.用扭力计夹位测试部位顺时针5秒内扭至规定力度,维持10秒;
b.逆时针5秒内扭至规定力度,维持10秒;
c.测试后无利边、尖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的儿童)等安全问题为合格。
4).标准: ASTM规定: 0-18个月 2.53kgf-cm X 10s
18-36个月 3.65kgf-cm X 10s
36-96个月 4.85kgf-cm X 10s
EN71规定: 0-96个月 在3.65kgf-cm的力度可将试验部位顺逆时针扭转各180度,
则顺、逆时针各扭180度,维持10秒.
0-96个月 3.65kgf-cm X 10s
JTSS规定: 0-18个月 3.65kgf-cm X 10s
18个月以上,无需接受此测试.
10.拉力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于正常或滥用所能承受被拉的能力.
2).范围: 玩具上任何可被儿童用母指和食指抓住或用牙齿咬住的部位.
3).方法: a.在5秒之内拉至规定的力度,维持10秒;
b.经测试后无尖点、利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等安全问题为合
格.
4).标准: ASTM规定: 0-18个月 10.5LbsX 10s
18-96个月 15.5LbsX 10s
EN71规定: 试验部件长度L≦6mm 0-96个月 11.5LbsX 10s
试验部件长度L>6mm 0-96个月 20.5LbsX 10s
JTSS规定: 0-18个月 10.5LbsX 10s
试验部件长度L≦6mm 18-96个月 11.5LbsX 10s
试验部件长度L>6mm 18-96个月 20.5LbsX 10s
11. 压力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于正常或滥用所能承受被压的能力.
2).范围: 任何跌落测试时,未能跌撞到的面.
3).方法: a.在 5秒内压至所规定的力度,维持10秒;
b.经测试后无尖点、利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等安全问题为合格.
4).标准: ASTM规定: 0-18个月 20.5LbsX 10s
18-36个月 25.5LbsX 10s
36-96个月 30.5LbsX 10s
EN71规定: 0-96 个月 25.5LbsX 10s
JTSS规定: 0-18个月 20.5LbsX 10s
18-96个月,无需接受此测试.
12. 冲击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于正常或滥用所能承受撞击的能力.
2).范围: 音环、摇动发声等塑料超声玩具.
3).方法: a.拉起(s>50cm2G=1000g)的冲击铁圈饼,离试验办最高处10cm处,松开手由其自由
冲落试验办1次.
b.经测试手无尖点、利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安全问题为合格.
4).标准:1kgX10cmX 1次
13. 啮咬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入口玩具于正常使用或滥用中所能承受被咬的能力.
2).范围: 供8岁以下儿童玩用的入口玩具(即设计为放口中玩耍的玩具),如: 牙胶、口琴.
3).方法: a.将测试样办以任何方向放入啮咬测试器两边模牙之间《放入深度不小于0.25英寸
(6.35mm,而又不大于0.5英寸(12.7mm));
b.5秒内向测试器受力点上施加至所规定的力度,维持10秒;
c.经测试后没有尖点、利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等安全问题为
合格.
4).标准: ASTM规定: 0-18个月 25.5LbsX 10s
18-36个月 50.5LbsX 10s 36-96个月 100.5LbsX 10s
EN71规定: 无需接受此测试.
JTSS规定: 0-18个月 11kgf-cm X 10s
18-96个月无需接受此测试.
14. 拗力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上凸出的部分于正常使用或滥用所能承受被拗曲的能
力.
2).范围: 玩具中受到15Lbs,可拗曲45度角以上的凸出部分.
3).方法: a.将产品主体固定好,用拉力磅推或拉需测试之凸出部分于5秒内拗至所规定的力度及
角度,维持10秒;
b.经测试后无尖点、利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等安全问题为合格.
4).标准: a.4岁以下(包括4岁)的儿童玩具:拗力不大于15Lbs,拗曲角度90度;
b.4岁以上的儿童玩具:拗力不大于15Lbs,拗曲角度45度.
15. 屈曲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玩具上的金属线于正常使用或滥用所能承受被屈曲的能力.
2).范围: 玩具上凸出主体的金属线或被包住的金属线.
3).方法: a.将测试样办夹于铁板中间;
b.手持试验物(离夹处5cm),先向左屈曲60度,再向右屈曲120度,放回中间;
c.如此测试30个周期,每个周期2秒,测试10个周期停60秒.观察试验物的变化;
d.经测试后没有尖点、利边、细小物件(只限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等安全问题为合格.
4).试验要求: a.0-18个月,最大屈曲力不能超过10Lbs;
b.18-96个月,最大屈曲力不能超过15Lbs.
16.界油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涂层抵抗粘性的能力.
2).范围: 喷油、移印、丝印、电镀、烫金等玩具上的涂层.
3).方法: a.用界刀在涂层上界1 X1mm的方格不少于9格(刚好界穿涂层为佳);
b.用规定的试验胶纸(3M#810胶纸/3M#898胶纸)贴于方格上抹平;
c.待1-2分钟后,以45度角快速扯去胶纸;
d.经测试扯掉胶纸后,涂层上的油无脱落为合格;
e.每次测试之样办,必须放于常温(25℃)充分干透方可测试.
17. 擦油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涂层所能抵抗磨擦的能力.
2).范围: 喷油、移印、丝印、电镀、烫金等玩具上的涂层.
3).方法: a.使用BLAISDELL536-T1/4"直径沙胶笔,测试前将沙胶笔头沿中轴成45度完整切一刀
获得新平面,每测试前必须将笔头重新处理方可测试;
b.在涂层表面1-2寸的距离,以1-1.5Lbs的力度沿相同路线来回磨擦10个循环;
c.5个循环后检查涂层,见底色为严重;
d.10个循环后检查涂层,见底色为轻微.
18. 生熟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评估搪胶制品之生熟度
2).范围: 搪胶制品玩具
3).方法: a.将搪胶产品切成块状,弯曲块状背面设定部分至180度,用油笔扫上 “亚司通”于
此处3次,1分钟后检查弯曲处不能有断裂现象;
b.测试后弯曲处没有断裂现象为合格.
19. 硬度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胶件的硬度.
2).范围: 搪胶及像胶材料的玩具.
3).方法: a.将样品剪好2 X2cm放于硬度计备用铁槽上;
b.预计硬度大于50度,样办叠至6mm厚以上;
c.预计硬度大于60 度,样办叠至3mm厚以上;
d.把硬度计顶针压于样办上,直至硬度计底面与测试样办面平贴为止,记录硬度计最
大数值;
e.1分钟后重复测一次,记录硬度计最大数值;
f.所得结果取两次测试的平均值;
g.所对叠面一定要平贴.
20. 盐水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评估五金物料的防锈能力,减少儿童玩用时唾沫对五金件的腐蚀引
起生锈而吞食的危险.
2).范围: 玩具用于外面的五金件.
3).方法: a.用5%浓度的盐水,完全浸泡24个小时后,取出自然内干;
b.经测试后没有出现氧化及生锈为合格.
21. 运输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限制货品在运输途中受到震荡及跌落而造成损坏的危险.
2).范围: a.震箱: 把装好的样办按正常存放状态固定于震台上,用200RRM的频率震2小时,取出检
查外观及功能;
b.跌箱: 将装好的货品于跌撞台上按规定的高度由其自身重量跌落规定的次数.
单箱重量:21Lbs以下跌31英寸
21Lbs-31Lbs跌24英寸
31Lbs以上跌18英寸
跌落方法: 一角三边六面(10次)跌法
一角: 外箱夹口上下意一角
三边: 所跌的一个角相连的三条边(先跌最短边,再跌较长边,最后
跌最长边)
六面: 外箱的六个面(先跌最小面及其对面,再跌较大面及其对面,
最后跌最大面及其对面).
22. 寿命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玩具在正常使用的时间.
2).范围: 电动、电子、机动玩具
3).方法: a.按正常用完所有功能为一次;
b.电池寿命按用新电池(1.5V以上)正常玩用至不够电量无法工作为一套电池的寿命
(所要求玩用的时间或次数按客户要求);
c.产品功能寿命按正常玩用至功能损坏或无功能为此产品的寿命(所要求玩用的时间或
次数按客户要求).
23.老化(高温)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评估玩具及其包装于正常使用、储存及运输途中抵抗高温的能力.
2).范围: a.未包装的成品或配件.
b.完整包装好的成品或已入好箱的成品.
3).方法: a.测试前必须检查好外观、功能.
b.按正常存放状态放入57±3℃的烤炉48小进时后,取出常温23±2℃常温,相对湿度
70%,放置2小时以上检查外观,功能无严重变化为合格.
24. 低温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评估玩具及其包装于正常使用、储存及运输中的抵抗寒温的能力.
2).范围: a.未包装的成品或配件;
b.完整包装好的成品或已入好箱的成品.
3).方法: a.测试前必须检查好外观、功能;
b.按正常存放状态放入-18±2℃(0±5oF)的冰箱48小时后,取出23±2℃常温,相对湿度
70%,放置2小时以上检查外观、功能无严重变化为合格.
25. 高低循环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测试标准用以评估玩具及包装于正常使用、储存及运输中抵抗环境、高低温度
变化的能力.
2).范围: a.未包装的成品配件.
b.完整包装的成品或已入好箱的成品.
3).方法: a.测试前必须检查外观、功能;
b.按正常存放状态放入57±3℃的烤炉中4小时,取出放于常温23±2℃相对湿度70%,4小时,再入-18±2℃(0±5oF)的冰箱4小时,再取出放于常温4小时,为一个循环;
c.如此做三个循环,共试验48小时;
d.每次取出常温4小时后检查功能,无严重变化为合格.
26. 电池短路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限制玩具于正常使用或滥用中外导电物体对电池箱造成短路而爆炸的
危险.
2).范围: 使用电池正常工作、而电池箱长或宽大于25mm的玩具.
3).方法: a.按正常方法装入电池;
b.用直径0.5mm的裸体直导线,长度不短于25mm,以任意方向放入电池箱内,不接通正负极为合格.
27. 电池反装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限制玩具在装电池错装造成短路而爆炸的危险.
2).范围: 使用电池工作的玩具.
3).方法: 将一节或多节电池按电池箱或说明书或彩盒上标明的极性方向之相反方向装入电池,电
流不能通过为合格.
28. 电池温升测试:
1).目的: 制定此标准用以限制玩具正常使用或滥用中电池发热而对儿童造成烫伤的危险.
2).范围: 电动玩具
3).方法: a.正常使用玩具上所有功能,测电池表面的温度;
b.堵转玩具中转动的马达、测电池表面的温度.
4).标准: a.ASTM规定: 电池表面温升不超过71℃为合格;
b.EN71规定: 电池表面温升不超过25℃为合格.(温升=电池表面温度-环境温度)